不需要人際網路關係的社會
 
舊時代維繫法國社會的力量主要來自於教會與家庭 , 但如今這兩種力量都已日漸式微 . 個人主義的思想高漲 , 使得離婚率高居不下 , 而且單親家庭也比比皆是. 不錯, 在法國 ,人人都極度遵守政府與社會的法治規範 .但是 , 相對的 , 人與人之間那種互相包容 , 互相體諒理解的能力卻極差 . 換句話說 , 即是在人際關係處理上 , 處於較被動的姿態 , 人人只想到自己的權利, 而忽視到自己的義務. 中國人所謂的見面三分情在這裡是不適用的, 而且法國人只要覺得自己的權力被侵犯到了 , 往往便要訴諸法律 .
 
 法國人的愛訴訟是有名的 , 舉凡渡假時旅館的設備跟原先的描述稍有出入等小事, 都會寫信申訴的.  因此在這個講究高度法治極端個人主義的國家 , 人們皆各行其是 , 凡事由自己直接跟政府擺平.失業沒錢找政府拿, 生了孩子政府出錢幫您養. 因此, 法國人根本不用像中國人一樣, 必需搞好人際關係. 在這裏沒有東方社會講究人情的包袱 , 也沒有東方社會人治儒家制度中, 所要求的那種階級尊卑及謙讓包涵, 凡事都站在別人的角度, 先設身處地替人著想 .
 
在法國人人只有替自己著想 , 他們缺少一種如何開啟別人心中的缺口的能力 , 因為他們大多的時間, 自己便處在封閉狀態中 ,處在一種只想如何保護自己的狀態, 一方面他們是不想干涉別人 , 另一方面也是不想別人過多介入他們的生活, 每天生活的一件大事就是去開信箱, 看看政府補助金給了沒,入帳了沒. 甚至於夫妻之間, 在每年的假期中也會選擇分別去不一樣的地方渡假.
 有份調查指出, 法國夫婦在分別去度假的同時, 外遇的比率相當高, 但通常在假期結束後, 這段出軌的戀情也會自動結束, 不會延續妨礙到之後的正常家庭生活. 而且夫妻彼此也不會互相過問, 因為, 更特別的是, 婚姻外的性關係(台灣稱之為通姦罪)在法國是不算違法的. 在我的感覺裡, 法國人真的是把那句西方的名諺 ;”我尊重您說每一句話的自由, 但我會誓死保衛自己應有的所有權力”. 發揮的淋漓盡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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